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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发布时间:2013-09-05 16:53 编辑:admin 来源:未知 浏览:

今年起,市垃圾管理处、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联合对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含个体经营者)及进入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太原路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的检查,对不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的产生单位和运输单位,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这是我市为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防止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二次污染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今年1月1日起,全市企事业单位的固体废物都应当实行分类收集。分类的范围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四种。按照规定,上述固体废物产业的单位均应当设置用于分类收集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和场所,将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别存放,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设施和场所设置明显识别标志,并且分别运输。其中,生活垃圾的运输方面,有自运能力的单位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送到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太原路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无自运能力的单位可委托环境卫生专业部门进行有偿代运,集中运至太原路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有自运能力的单位将分类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给有相应处置能力、资质的单位处置;无自运能力的单位可委托有运输能力的单位进行有偿代运,并委托给有相应处置能力、资质的单位处置。而危险废物则必须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措施,并遵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联单制度以及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为使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规范化,各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本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向市垃圾管理处进行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在垃圾分拣中心进行处置的,向市垃圾管理处登记,并向所在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市垃圾管理处将会同具备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许可的企业,面向社会提供生活垃圾运输有偿服务。